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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  警惕校园欺凌事件再次发生

【时间】2022-10-23 19:49:25  【阅览】
        10月19日,江西省万载县网传了一起该县某中学学生欺凌女同学事件的视频,再次给人民敲响了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建设的警钟。虽然,该事件发生后引起了万载县县委及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决定由该县教体局与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当天晚上就对涉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理,并于20日召开了全县“防止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县中小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了全面排查。但笔者认为,就“校园欺凌”而言,我们与其“亡羊补牢”,还不如平时多加强学生们的法治教育工作。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可见预防工作远远要强于事发后的弥补工作。当然,我们对万载县县委县政府领导能迅速应对处理网络舆情的态度还是要给予赞扬和肯定,积极的“亡羊补牢”总比消极的“泰然处之”要强得多。


        校园欺凌,既是法治问题,也是教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协力。在中小学校园中,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本就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大众舆论对校园暴力事件十分敏感,一经曝光往往成为舆论热点。多年来,凡是在网络上曝出的校园欺凌事件基本上都配着大量的施暴图片和视频,手段之残忍超出想象,不断地挑战着人们的底线。已曝光的施暴手段包括拳打脚踢、扇耳光等等,而受害者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不在少数,引发了公众对受害者的同情,同时也引起了公众对校园中未成年人安全的担忧。
        十多年来,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对校园的法治教育宣传,大部分中小学还设置了“法制校长”,但基本上都是兼职或“挂名”,形式主义大于实际,在法治教育工作中起不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另外,因教育体制原因,我国很多中小学教师及家长应试教育思想观念还很深重,法治教育和德育教育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还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中小学学校课表中一般不会安排专门的法治教育和德育教育课程。这些都是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要因素。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学生怎样应对校园欺凌?
1、独自面对时
一个人遇到突发霸凌状况,要尽快走开。通常施暴者只是借机发泄不快,如果你没有反应,对方往往不会再纠缠。如果对方突然出手或者追逐,立刻向最近的人群奔去。
如果实在不能避开,气势上不能软弱,施暴者总选那些看上去比自己弱的人下手,目光要坚定,保持沉着冷静,腰杆也要挺得笔直,传递出“我也不好惹”的信息,或者直接告诉对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老师知道了会批评你的”。
2、大声说出来
如果已经遇到校园霸凌,要勇敢地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告诉他们施暴者是谁?他们具体做了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持续多久了?对自己造成了怎样的困扰?当你觉得霸凌已经威胁到你的人生安全,那你必须说出来!
如果相关部门迟迟没有回复,试着向其他权威机构求助。这听起来很复杂,但是只要坚持不懈,问题就能解决。向父母倾诉。或许你会担心他们反应过激,但是他们依旧是最愿意帮助你的人。
3、打理好自己的情绪
遭遇霸凌并且克服它带来的伤害并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情,所以如何摆脱校园暴力带来的心理阴影是每一个受害者都需要面对的困境。尽量尝试着表现的和平常一样,自嘲或幽默地调侃会减弱不安的情绪,或者跟自己信任的人积极交流。要把注意力放在个人和情绪管理身上,罗列出积极的目标,并且努力实现它们。这样带来的成就感会增加你的底气。

        校园霸凌的法律规定
        早在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将专项督查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办法》强调,重点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相关部门的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特大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要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教育部还表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学校安全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督导办会根据地方自查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意见和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接到督导组督导意见的省份,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进行整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学校安全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对出现的特大、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调查处理。对违纪问题线索,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此次出台的《办法》对学校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全面规定。专项督导主要包括6个方面,包括监督重点治理,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
  《办法》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及时做好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情况。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及时打击涉及学校、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校园情况。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健全未成年学生权利保护制度,防范、调查、处理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事件,开展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情况。

        校园霸凌事件的防治措施
1、家庭层面
        在人的一生中,家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人格的形成有着莫大的影响。
        首先,夫妻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给孩子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熏陶孩子。避免其心理上、性格上出现偏失。
        其次,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学习正确的教育方式,对孩子进行是非、品德、纪律等教育,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品质和健康的心理,帮助孩子抵制不良诱惑和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其具备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采取民主型的家庭教养方式,当孩子遇到问题时家长要善于同孩子沟通交流,拒绝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增进亲子互动,营造和睦家庭氛围。
2、学校层面
        学校应常态化开展相关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并形成相应的校纪校规。比如学校可以开展一些相关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道德与法律、校纪校规,如果学生触犯了法律法规、校纪班规,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同时通过主题班会活动,告诉学生遇到“霸凌”时该如何应对。
        学生之间,尤其是初高中的学生,矛盾如果没有及时化解,极有可能演变成暴力事件。因此,学校在家校沟通方面,更应该占据主动的位置。通过家校互动,尤其是家长与班主任老师的互动,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活动有一个大致的掌握,这样能够有效的预防“校园霸凌”的出现。
3、政府层面:
       各地方政府应尽早出台地方性“校园法治教育文件”,以文件形式把履行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并保证每星期安排专职法治教育人员,开展一两次校园常态化法治教育活动,以便震慑校园欺凌事件再次发生。
 
        防范校园霸凌,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整治。
        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社会治安相对平稳。但在一些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中,因为受社会及网络游戏暴力等的余毒侵害和个人模仿,在未成年人中宣扬暴力的占比还很大,其通病是凡事都要通过武力来解决,这样的外在因素给学生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在这种不良文化的熏陶下,在学生潜意识里,暴力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校园的法治教育及德育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就是要正确利用媒体的优势和社会普法活动,多对学生加强正确引导,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和高品位的格调,养成学生从小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
 
        总之,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是一项长期的法治教育工作,这需要政府和学校以及广大学生家庭的共同努力和高度重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社会各界都加入到预防校园欺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中来,以便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再次发生。
 
(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员、国廉评论员:胡世群、刘新财)
 
 
【来源】 胡世群、刘新财
【发稿账号】国廉编委 【审核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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