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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跟风实施“车辆限号”要谨慎

【时间】2022-10-12 15:45:18  【阅览】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对车辆的行驶出台限号行驶措施,从限号行驶的城市增速趋势来看,大有跟风态势。但相关城市是否真的到了必须要实行“对机动车限号行驶”的现状了呢?我看未必。


        自从2008年北京举办夏季奥运会实施车辆限行来治理交通拥挤问题以来,全国各地大城市逐步开始效仿此举,尤其是国家生态环境部门以环评与地方执政者政绩挂钩以来,全国各地不管大小城市、县级城镇都开始随波逐流,正在全国如星星之火有燎原之势,跟风对辖区中心城市或城镇实施限号行驶政策。尤其是当雾霾天气严重的时候,不少地方还会实行更为严格的单双号限行。“车辆限号限行”最初的出发点是解决城市车辆拥堵,之后演变为解决车辆拥堵和对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环境的双重问题,但是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被一些“拿来主义的领导干部”滥用了。笔者这么说是因为这部分地方领导不愿亲自下功夫调研当地的实际情况,只要是对自己“乌纱帽”有好处的事,哪怕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的管理政策也照搬套用。久而久之,社会负面问题接踵而至……

        众所周知,车辆限行对一二线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来说,对缓解交通压力,对降低车辆尾气排放量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四线城市及四线以下城镇来说,施行对机动车常态化限号行驶,无疑是弊大于利,主管领导应及时刹车喊停。

        对于大部分的县域小城镇,因为城市体量小,城区家庭更少,流动人口也少,大部分县城的人口在10万左右,有些县城甚至不足5万人,城区面积仅几平方公里范围,很多县城没有公交车,但县域内的百姓家庭很多劳动力是在城乡之间交互式上下班工作,路途远且交通不便,因此家庭车辆代步出行的刚需比大城市更重要(大城市有地铁、公交、出租车也多),县内城乡人们的生活和农商劳作、交往出行都是靠家用车辆代步。另外,县城城区面积小,街道上一般不存在长期堵车现象,而实施对四线城市及县级城区行驶车辆限号对遏制尾气排放也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相反,因如今县域城乡中“富裕”家庭日益增多,一些能够承担起多辆汽车的出行费用的家庭,为了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和出行方便,县城的“限行限号”政策出台后,不得不增添家庭用车。地方企业和政府机构,在无法满足本单位车辆运用需求的情况下,也会购置增加一部分公用车辆。因此,社会上车辆保有量会随着政策落地执行突发猛增,长此以往,会导致企业和人们用车成本的逐年增加,大大加重了政府部门、企业及人民群众的财务负担。

        另一方面,一部分车辆将不得不在各式各样的“停车位”趴窝。出租车,滴滴打车等交通方式,也会随自由市场供给平衡而相继涨价。谁来为老百姓的这部分额外费用买单?购买车辆时相关的费用,包括税务,保险等都是按照规定正常缴纳,但是购买的车辆被限制使用,谁来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消费利益?车辆被限行,被闲置,车辆的使用成本降低,车辆的折旧费却日益增加,社会必须消化车辆停滞的成本,谁为社会的此项功能买单?谁为家庭用车的闲置成本买单?对于那些“富裕”阶层,或许出行的时候,只需选择车库中“双号”或“单号”的车辆,而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用车,或许只能选择“不限号日”使用车辆或租借车辆使用。在这个问题上,利益损失最大、也最需要维护的是这个社会中最为普通的那个阶层,而这个阶层的家庭占比也是最大的。

        再则,县城跟风实施城区车辆限号,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该区域领导施政无能的表现。小城市的城区本来就不大,实施车辆限号出行对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县域领导跟风实施常态化限号限行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降低车辆尾气排放量。这些县区领导在治理域内生态环境方面没有策略,但又怕上级领导批评和组织处理,为了保住“乌纱帽”,就只能在“汽车限号限行”上打主意,他们自认为不管怎么样自己执政后已经在为生态环境指标合格作努力了,但终究会因城区内车辆流量不大,实行县城限号起不到遏制本地环境污染指标降低的作用而付出代价。这种形式下的“车辆限号”其实就是主要领导懒政,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施政,是老百姓最厌恶的。因此,在县城实施“车辆限号”要谨慎,希望县域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实实在在地为民生谋福利,不要想当然的跟风施政。不切实际的拍脑门“拿来主义限号施政”不仅对地方生态环境没有帮助,也会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及加重当地企业经营成本和人们群众的生活负担。

(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室常务副主任、《国廉评论》评论员 胡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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