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廉通讯正文

问责17人,包括丰县县委书记和县长

【时间】2022-03-09 20:05:02  【阅览】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23日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对女子身份认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17人进行问责,给予丰县县委书记娄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1月27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17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
  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认定“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为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小花梅,于1977年5月13日出生。1998年6月起,董某民与之共同生活,共生育8名子女。小花梅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另外,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小花梅系董某更(董某民父亲)于1998年6月经他人介绍花钱买来的。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调查组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近期全省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等权益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发稿账号】国廉编委 【审核责编】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欢迎其他媒体或互联网站转载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及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国廉评论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国廉评论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国廉评论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本《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

5、本网站发布或转载的理论或评论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