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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

【时间】2024-04-30 09:58:34  【阅览】
“掷地有声为干部说公道话,才能有力打消顾虑。为进一步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诬与澄清相结合,严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方式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举措,让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此前,省纪委监委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办法》,提出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可以容错免责的12类情形,一体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容错免责工作,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续打好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组合拳”,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纪法框架内规范开展容错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实体和程序规定,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严格对照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按程序调查认定,依规依纪依法不予、免予、减轻或从轻处理。各市州纪委监委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机制,为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氛围提供制度支撑。武威市纪委监委从提出、受理、认定、反馈等方面,细化规定容错工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的规范性操作性。白银市纪委监委细化列出不予容错清单,确保制度执行有力有效。

同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仔细甄别、严查细核。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问题严肃精准、依规依纪依法办理。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结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适当方式,为受到诬告陷害并符合规定情形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鼓励他们放下包袱、奋斗实干。”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是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定期回访,了解思想工作状况,开展谈心谈话,鼓励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兰州市纪委监委探索“三必谈”制度,即宣布处分决定后必谈、处分影响期满前必谈、启动恢复党员权利程序前必谈,让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同时,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检查整改等手段,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把思想工作做实做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丽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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