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廉法评正文

江西安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2-08-14 11:04:42  【阅览】

中国法院网讯(张国宝)8月4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辩法析理,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追回货款2万元,剩余货款5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南昌某包装有限公司从事纸包装销售业务,被告赵某自2020年3月起,向南昌某包装有限公司赊购纸包装产品,当年度尚欠货款9.5万余元,此后双方仍有业务往来。2022年5月25日,双方经结算,赵某尚欠货款7.5万元,给付部分货款后,尚欠7.3万余元未付。

  2022年7月7日,南昌某包装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货款7.3万元及利息。立案后,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通知赵某应诉。

  8月4日,安义法院对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经过与双方沟通和辩法说理,赵某表示,疫情原因,生意不好,计划在年底前分期付清,并当庭支付货款2万元和承担诉讼费用。南昌某包装有限公司为表示诚意,自愿放弃部分货款和利息诉请,只要求给付剩余货款5万元,且同意赵某分期付款意见。至此,该起涉及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成功调解结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稿账号】lijun 【审核责编】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欢迎其他媒体或互联网站转载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及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国廉评论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国廉评论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国廉评论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本《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

5、本网站发布或转载的理论或评论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