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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是谁让当年的“见义勇为标兵”受害人成了今日信访人?

【时间】2022-09-16 10:26:08  【阅览】

        近期,笔者在与朋友聊天中偶然说起了哈尔滨市在30年前曾经发生的一起因报复造成的恶意伤害案件。说是陈年旧案吧,却又不算,因为该案至今没有执法终结。这不能不再次引起了笔者的好奇,是什么复杂的案件30年都没办法办理终结?笔者从1994年4月3日黑龙江日报社旗下的生活报的头版头条发表的标题为"一个善良人的遭遇"的文章中追寻到了一些端倪。


        事情的发生要回到1992年......
         1992年在哈尔滨市开出租车的司机李志君9月16日中午到哈尔滨市轴承厂办事,在门口处见到五六个青年人追打一个看上去年龄50多岁的老工人,当时李志君看老工人都跟自己父亲年龄差不多了,便上去了解情况并制止,那几个年青人因此摆手走了。但没过多大会儿,原来走了的几个青年人又找来了几个人并手拿棍捧猛击还在原地与被追老人及围观群众说话的李志君的头部,还在他臂上捅了一刀,由于围观群众的帮助,李志君不得以暂时逃脱。

        9月19日中午,李志君在家中与两个邻居吃饭,一个陌生人进门叫他出去有事,到了外面,他便遭到6个人的围攻,头部、臀部、后背、胳膊及腿部共挨了24刀,他顿时满身鲜血昏倒在地。后经邻居甪摩托车及时送往医院急救。黑龙江省医院4位医生从下午1时10分汗一直为李志君做手术至5时许,把李志君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起恶意行凶报复伤人案被当地媒体相继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当时黑龙江省主要领导的关注,在经调查属实后,有关部门为李志君开具了“见义勇为标兵个人”的推荐信,得到了时任黑龙江省省长邵奇惠同志的亲自批示:这是一位见义勇为的青年,经调查属实,望认真办理。

        当年,公安部针对该案也给黑龙江省公安厅发函督办,内容大摡为:案发后,当地派出所不积极破案,以凶手在逃为由,案发至今凶手仍逍遥法外,督促案发地公安机关尽快缉拿凶手归案,绳之以法,并赔偿经济损失。



        黑龙江省政府机关主办的《活力》杂志当时也真实地做出了相应的报道。然而时间过了三十年的今天,此案仍然没有结果。当年侦办此案的警察有的己经逝去,有的退休。可悲的是,此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李志君,哈尔滨市当年的“见义勇为个人标兵”,三十年来,为了追查该案件嫌疑人伏法,搞笑的是他自己却成了该案唯一追踪执法结果的上访人员。

        笔者于近日找到了李志君,据他反映,以前多年反映都石沉大海。他又于2022年6月22日16点拨打了国家打黑除恶举报平台电话12337;2022年6月23日一哈尔滨市信访办纪检委接到举报材料;哈尔滨市纪检委电脑显示信件于2021年8月31号转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办公室。2022年6月24日上午10点哈尔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转入香坊公安分局信访科。2022年6月29日李志君到香坊分局信访办咨询,办事人员答复该案件卷宗找不到了,又把该案件转到当年处理案件的通天派出所。2022年6月30日,通天街派出所负责人接待了李志君,并做了询问笔录,记录案件发生的时间和经过以及有关嫌疑人的信息,香坊区公安局指示通天街派出所继续调查。2022年7月20日香坊分局信访部门沟通派出所所长。通天街派出所所长接待了受害人,又重新做了问询笔录,并告知将约谈嫌疑人孙正斌(三十年案件的行凶人),然后又约定原通天街派出所民警(案件当年的办案民警)回忆一下办案经过。20022年7月28号派出所所长打电话通知嫌疑人孙正斌星期一来派出所接受询问,被传唤人未到场,传唤他说星期四来,也没见踪影,经多次传唤孙正斌遭到拒绝。2022年8月11日下午3点10分左右,通天派出所所长发视频,告知嫌疑人孙正斌被传唤到公安机关,需要受害人指认,并确定当年组织人用刀扎伤受害人就是孙正斌。2022年8月12日受害人李志君又到通天派出所,该所所长说因年代久远证据不足就把孙正斌释放了;理由是犯罪嫌疑人说不认识受害人李志君,受害人又带证人(王新之)取的笔录,回忆案发当天李志君被人扎伤的经过,同时又提到了另一犯罪嫌疑人张鑫。
        之后,该案便又没有了后续的消息。
 
        以上2022年李志君的信访过程为李口述的去相关部门后得到的结果整理。笔者不明白,这起发生在三十年前的见义勇为标兵被嫌疑人恶意伤害的案件,案情本身并不复杂,并且又有公安部及黑龙江省公安厅、时任黑龙江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为什么案件会拖到三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有结果?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为什么香坊公安分局信访办答复说这起还没有结案的案件的卷宗找不到了呢?既然当年以“凶手在逃为由”搁置了案件的继续办理,那么当年有没有真正的履行办案程序及立案追逃?当地办案部门人事调整后对未结刑事案件的卷宗是如何交接及保管的呢?是什么原因促使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曾经的“见义勇为标兵”变成了如今的上访人的?

        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所有人去认真地反思,尤其是哈尔滨市当地政法部门的相关领导更要自省自查!这种当众恶意伤害见义勇为英雄的案件在社会上的影响不可谓不恶劣,不可以不引起我们政府及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高度警惕!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恶性案件久拖不决,这只能助长罪恶气焰的不断高涨,却消磨了我党执法机关及党政公信力,以往如此,现在如此,今后依然如此!因此,见义勇为标兵的鲜血不能白流,正义不能让邪气占住上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是空喊口号,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把这种精神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即使遗留的案件已经30年了,笔者也建议有关部门督办该案,毕竟此案并未终结,如何公正的画上这个句号,还需要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有关部门群策群力,共同成就古城哈尔滨市的法治建设之新时代宏光。

(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室调研员、国廉评论员姜旭光)

(注:以上图片均为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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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账号】国廉编委 【审核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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