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曾几何时,总是在电视剧中看到关押犯人的场景,总是能够看到办案人员、律师隔着一面玻璃和栏杆与犯罪嫌疑人交谈的画面。如今自己也可以进入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不禁感慨:刚到看守所时,让我想到的八个字便是“一座高墙,两种人生”。
一、会见三道岗 看守所一般在城市的郊区,交通不便,且所有的看守所都是无法在地图上查找到的,不能准确定位。所以,你必须提前做好功课——准确查找看守所的位置。
会见的程序是复杂且严格的,每过一道门都要查验一遍手续。一般来说,会见有三道岗。
第一道岗是门卫岗,这道岗需要你出示律师证,并且在来往名单上登记个人信息,因会见室数量有限,建议律师在会见当天尽量早到。
第二道岗是武警岗,需要向武警出示身份证以及律师证,出示完毕后将身份证暂存于此,然后进入铁皮门配合武警录入信息,在报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实后通过闸门,再次登记信息,并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火机、香烟等存放在储藏柜中予以保存后才能进入院内。
第三道岗便是办公岗,进入办公楼将会见手续、律师证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审核,工作人员才会将犯罪嫌疑人带到会见室。
二、会见室初印象 会见的地方让我感觉像一条狭隘的走廊,顺着走廊进去是一排排的小房间,也就是会见室。
会见室可以说是冰冷而黑暗的,也可以说是充满希望与光亮的。
冰冷黑暗是对于会见室本身的环境感来说,会见室房间的中间由玻璃和铁栏杆分开,房间内有两个相对方向的门,一个门是律师进出的大门,另一个门也是一个长走廊,但这个门是通向监区的,供被羁押人行走。
会见室同时充满希望与光亮,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当律师到来时,犯罪嫌疑人几乎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律师身上,他希望律师能够为其减轻量刑或者洗刷冤屈;而对律师来说,则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原则、监督与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初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取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是一门学问。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到看守所后,情绪是非常不稳定的,对于要询问他的人,心理上或多或少存在着戒备:他到底是不是律师?他是谁委派来的?能不能帮助我?如果解决不了这些问题,便不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那么,如何在初次会见中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呢?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可以从以下着手:
1.自我介绍+讲清案件来源。告诉他你是谁,向他出示你的律师证件,并告知他是谁委托你的,你是如何了解案件的,这个时候可以向他展示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人的亲笔签字让其打消顾虑,让他明白你是来帮助他的。
2.先开展交流,拉近心理距离。当你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有种将信将疑的感觉,此时可以不急于开展案情,而是通过唠家常的方式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可以告知他一些家人的近况。因为人在身陷囹圄后,无论外表多么坚强,亲情都永远是内心的软肋。
四、会见注意事项 在会见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见要求,以下两点是初次会见时最应当注意的:
1.绝对不能带非律师人员参加会见这里的非律师指的是执业律师与实习律师之外的人。很多当事人的家属都会问律师能不能把自己带进去见一面,这个时候应当坚定的回答不可以,因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2.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家属有什么话要转达给犯罪嫌疑人,律师要告知其应仅限于生活上、家庭事务等方面,绝对不能夹带物品或者是为家属传递案件信息。
了解完上述会见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后,提前规划好自己的会见提纲,就能够轻松会见完犯罪嫌疑人。
五、会见感悟 会见完犯罪嫌疑人给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人只有真正失去了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才会后悔。可再后悔,也终究是无奈之后的一声叹息,苍白无力。此时此刻最能形容犯罪嫌疑人的内心感受莫过于电影肖申克救赎中的一段话,“在那个被铜墙铁壁包围的世界中,面对无尽的囚禁岁月,在一切都要被体制化的世界中,里面生活充满了一段又一段的例行公事。”因此,千万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或者因为一时之气,一时疏忽,将自己送进看守所。这种体验就像烙在身上的伤疤,难以磨灭,不堪回首。
结语:最后,我想说,我始终相信人性本善,在别人即将走错路时拉一把,或者提醒一下,总会有用的。千万不要误入歧途,因为一旦触犯法律后,遭罪的不仅仅是你一人,还有你深爱着以及深爱着你的家人和朋友。
(国廉评论特约评论员:仵浙江 李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