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捍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喀什垦区公安局草湖派出所积极作为,采取“侦查 + 规劝”双管齐下的有力举措,成功侦破一起货车电瓶被盗案,并成功规劝两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民生为重 迅速行动
2025年2月24 日中午14时许,草湖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张先生焦急的报警电话:“警察同志,我们停在41团轧花厂前坪的8辆半挂车货车,车上16 块电瓶全被盗了!”值班民警深知此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丝毫不敢耽搁。他一边耐心安抚张先生的情绪,详细询问事情经过,一边和同事们驱车赶赴案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他们首先对案发地周边监控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筛查,然而,作案地点处于监控盲区,相关路段也未发现有价值线索,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具有较强反侦察意识,刻意避开了监控。但民警毫不气馁,秉持对群众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现场细致勘验、挨家挨户走访排查等多种手段,深入开展案件研判。
天网之下 盗贼现行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面对监控盲区难题,民警对周边海量监控视频抽丝剥茧般反复查看。终于,在一个细微监控角度捕捉到关键线索:2 月 24 日凌晨 2 时左右,2 辆轿车悄然停留在被盗地点。因监控画质欠佳且车辆未开车灯,画面只有模糊黑影。民警迅速转换思路,借助卡口摄像机对车辆途经的下几个路口进行视频抓拍。经大量细致筛查,成功识别车牌号。随后,在交通管理部门协助下,确定车主为阿某与托某。
为确保万无一失,民警借助相关系统平台,深度分析阿某、托某的车辆轨迹,同时对视频抓拍到的主副驾人脸进行精准图片比对,发现车辆轨迹与盗窃时间高度吻合,人脸及车主信息也完全一致。从接到报案起,民警将保护群众财产安全视为首要任务,争分夺秒,在案发短短24小时内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案件侦破奠定坚实基础。
真情规劝 迷途知返
考虑到阿某与托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本着“治病救人”方针,民警分析若清晰阐明利害关系,劝其投案自首可能性很大,遂决定展开规劝工作。起初,民警多次拨打阿某与托某的电话,二人皆对民警的电话避而不接。但民警并未气馁,转而联系家属。民警以极大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法规,深刻阐明畏罪潜逃对嫌疑人自身及家人的严重影响,诚恳希望家属规劝二人投案自首,为他们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在民警情真意切、循循善诱的劝导下,家属深受触动,积极配合。2月24日晚,阿某与托某放下心理负担,携带16块盗窃所得的电瓶,主动到草湖派出所投案自首。这一结果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又体现了民警用心用情工作的积极成效。
目前,办案民警正在开展涉案财物的市场定价咨询工作,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唐志文 黄银银)